泾川镇“五公开”抓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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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镇立足纪检信访工作职责,推进党务公开,增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行信访工作“五公开”:
一、公开政策法规。主要公开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信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文明信访。
二、公开受理渠道。利用公示栏、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镇纪检监察信访通信地址、接待时间、举报电话、受理范围、处理程序等,畅通和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
三、公开接访领导。镇主要领导实行挂牌接访、预约接访和纪委“接待日”等制度。公开接访的领导和接访工作人员姓名、职务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内容,尽量让举报人与领导面对面进行举报,增强了接访领导的责任感,促使信访问题高效快捷办理,有效地把信访问题的处理与信访人和受理人的行为纳入有效监督之下。
四、公开受理情况。镇纪检监察信访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印制了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反馈表等文书,将信访问题的受理情况向信访人公开。对群众来访反映范围内的事项,当场告知予以受理,并承诺1个月内答复;对情况复杂,当场不能告知的,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吃拿卡要”现象及时进行排查,安排专人及时接待信访人员,认真登记信访内容。减少“一信多投、一事多访”的现象。
五、公开处理结果。镇纪检监察信访采取多种形式,公开调查和处理结果:对实名举报,向信访人当面反馈;对匿名信,在一定范围公开;对涉及群体性利益的问题,在当地公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集体访或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将办理结果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复杂的信访,通过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通报调查处理情况,实行会议公开;对署实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回告。(凤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