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2-13 点击量:2945 次
■分级负责 全面推开
此项工作推行遵循“分级负责,全面推开”原则。自2014年2月7日起,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等机关单位先行推行。自2月17日起,在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推行。我市已成立市实施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制度领导小组,出台《宣城市实施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制度的意见(试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日志办)设在市纪委(市效能办)。各地各单位已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日志工作,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实行网上填报
工作日志通过使用“宣城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的工作日志管理功能,进行网上填写、上报及审阅。
工作日志一日一记,主要记录本人当天工作及完成情况,对一周工作可适当记录问题思考、意见建议等。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期间也要按要求记录日志。坚持写实原则,干什么写什么,表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重复琐碎。
工作日志实行一周一报(每周一报送上周工作日志)。遇法定节假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报。县市区、市开发区、彩金湖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日志分别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县市区、市开发区、彩金湖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日志分别报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日志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日志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市开发区、彩金湖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日志在按规定上报领导的同时,抄报市日志办。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在工作日志报送范围。
■五项保障机制
为保障该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我市已从五个方面建立较为完备的日志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
——每周通报荐读。市日志办每周汇总工作日志上报及阅批情况,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中《日志通报》和《日志荐读》平台,通报日志情况、荐读优秀工作日志。
——每月公开公布。市日志办按照每人每年公布一个月的原则,逐月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个月的工作日志,通过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予以公布。各地各单位每月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或本单位局域网,将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工作日志,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有对外服务和办事职能的,要向社会公布。
——每季督查通报。各地各单位每季度自查日志记录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报市日志办。市日志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采取巡查、随机抽查、现场察看等形式,不定期检查通报。
——每年评先评优。每年开展优秀日志和先进工作单位评选。
——“三挂钩”应用结果。其一,与评先评优挂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入党入团、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时,须公示工作日志。其二,与提拔使用挂钩。工作日志作为考察干部实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拟提拔为县级干部对象的部分工作日志,市委组织部予以公示。各单位自行提拔干部,也须公示拟提拔对象部分工作日志。其三,与机关考核挂钩。工作日志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关效能检查、作风评议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