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2-20 点击量:3117 次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执纪监督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9日)
王 宾 宜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安徽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主要任务。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审时度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在建设美好安徽进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就转变作风、惩治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闭幕后,省委及时召开常委会,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省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多次就反腐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严格要求,并带头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省委常委会全体成员就加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以上带下转变作风,认真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精简会议、规范警车号牌使用、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省级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经费管理等制度,省纪委就加强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问题提出“十个严禁”。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处理党员干部69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4人,分3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3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治理等五个专项行动,建立领导干部公开承诺等五类重点制度,分别对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设立“小金库”、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对清退会员卡、减少各类评比考核表彰、制止用公款相互宴请、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集中力量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二)对腐败分子重拳出击,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1305件(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6.51%;立案7796件,同比增长54.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98人,同比增长48.1%。省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省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22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原巡视员杨先静,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家坤,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省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原副总经理胡传道等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对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为163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712名有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严肃审查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两规”措施审批和备案工作,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办案场所安全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办案设施建设,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定进一步落实。
(三)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命名授牌一批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组织开展“勤廉颂”文艺调演和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推选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开展“走进纪委开放日”活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改版升级纪检监察门户网站,积极应对和引导网络舆论。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对1064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为29395名科以上领导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改进巡视方式方法,围绕“四个着力”、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扎实开展“对县巡视年”活动,完成对20个县(市、区)和4家省属重点企业的巡视,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106 件,其中涉及市厅级干部 4 人,县处级干部18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萧县发生的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全椒县土地储备中心违规拍卖土地、东至县大青湖生态渔业承包项目违规招标投标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四)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行业和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358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647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查纠问题642个。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和投诉受理工作,一些地方建立了群众投诉“直通车”和投诉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巩固和扩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查办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4135件。省属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五)认真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调整委厅机关内设机构,增加纪检监察室,加强纪律检查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认真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将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同志参加的210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70个,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省纪委常委会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深入下去、集中上来”的要求,带领机关党员干部走访基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查找并整改作风方面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严格督促办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查报件,在省纪委机关开展涉案款物全面清理和规范处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协调各方、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必须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必须聚焦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主责;必须通过狠抓作风建设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通过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必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仍较突出;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少数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干部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积极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协要发挥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行为。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创新工作模式,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制度。按照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的要求,积极推进向省一级党的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工作。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关系,健全完善工作协作组、定期汇报等工作制度。派出机关要加强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项保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
改革和创新巡视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力量、扩大范围、突出重点、加快节奏,启动对省辖市的新一轮巡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创新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
(二)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抓住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和组织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立党为公,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自觉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狠刹买官卖官歪风,严厉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党纪的刚性约束。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扩大“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继续抓好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巩固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成果。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不断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要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纪委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在审查各环节要加强调查取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落实责任制,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考核。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教育、提醒、警示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办案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五年规划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抓好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官僚作风。今年起,试行省辖市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廉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强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责任落实机制、动态监控机制、预警处置机制和检查评估机制。巩固和发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党内规范性文件,从工作要求入手,注重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发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预警机制。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注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要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恪守责任担当,勇于改革创新,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坚决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所在地方和单位纪委的责任。
要坚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心无旁骛地抓好本职,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不得承担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今年上半年,省辖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完成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切实减少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党纪国法,提高履职能力,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在新形势下,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监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而紧迫。要建立内部巡察制度,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