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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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泾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3月4日召开。县委书记郭金友出席全会并讲话。县纪委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县直单位、企业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分别参加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大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郭金友同志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卫东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全会决议。
全会认为,2013年,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加强和改进作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全会提出,2014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抓好源头防腐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好泾县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