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3-21 点击量:3721 次
关于对胡正明等三同志利用上班时间学习驾驶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月14日上午,县效能办根据举报对县农委下属二级机构县农技推广中心有关人员上班时间学驾驶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胡正明、副主任洪流、办公室工作人员万有保三位同志利用上班时间学习驾驶,且未正式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为严明工作纪律,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县效能办书面形式向县农委反馈了查实问题并要求严肃处理。经县农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依据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及《农委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办法》对胡正明、洪流、万有保三位同志分别诫勉教育一次,责令本人作深刻书面检查,待岗二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李金生诫勉教育一次,责令本人向农委党组作深刻书面检查。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机关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敬业尽责,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