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4-22 点击量:4531 次
关于泾川镇程发宝、徐冬成、胡良英三同志
值班脱岗问题的处理通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部分乡镇值班暗访情况的通报》(泾办发〔2014〕36号)要求,县纪委(监察局)依据《泾县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泾县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实施细则(试行)》、《泾县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制度》等规定,决定分别给予程发宝、徐冬成、胡良英诫勉教育一次,责令本人作书面检查;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带班领导李叶盛诫勉教育一次;要求泾川镇对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上述处理情况全县通报。
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作风与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