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5-23 点击量:3514 次
4月份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4月份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及县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县纪委政务服务窗口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通报如下:
一、4月份行政审批办理情况
(一)审批办件情况。今年以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审批服务窗口累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112064件,办结111960件,项目受理金额39915.88万元。其中4月份各审批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项目39173件,办结39118件,项目受理金额11324.50万元。县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房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林业局、国土局等审批服务窗口办件量较多;县公路分局、商务局、消防大队、财政局、水务局5个审批服务窗口无办件。
(二)办件录入情况。4月份,各审批服务窗口按规定应录入行政审批系统的项目为4192件,实际录入1877件,录入率44.8%。其中,县国税局、地税局审批服务窗口办件录入率较低;县房管局、公积金中心2个审批服务窗口办件未按规定录入。
二、贯彻落实县纪委政务服务窗口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4月份,县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将集体劳动合同审查等三项行政审批项目划入行政审批股的通知》(泾人社〔2014〕106号),目前,正在落实服务指南和项目进驻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的衔接工作。县经信委正在落实项目和人员进驻中心服务窗口的准备工作,草拟了《泾县工业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县卫生局已将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两个项目落实至中心窗口办理,并将项目办理一次性告知书放置在服务窗口供服务对象查询。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审批单位的审批服务项目仍未按规定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窗口办理。
(二)部分审批服务窗口办件录入不规范,少数审批服务窗口存在办件不录入问题。
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意见》,做到审批服务项目应进俱进中心办理。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办件录入、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审批服务。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