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4-08-01 点击量:3256 次
根据《泾县2013年县直党政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效能和政风建设社会评议工作方案》(泾发[2013]17号文)的部署和要求,2013年,对四类共92个县直党政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社会评议,现社会评议结果已揭晓。县委、县政府对在2013年度县直机关效能和政风建设社会评议中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了表彰。
一是对测评得分位于每类前三名的共12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分别是:第一类(党群部门)前三名:组织部、宣传部、老干局;第二类(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前三名: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第三类(窗口单位和二级机构)前三名:疾病防控中心、乡镇财政管理中心、农村财政管理局;第四类(垂直管理部门)前三名:地税局、工商局、人行。二是县委组织部连续两年(2012年、2013年)获得第一类单位测评第一名,授予“效能和政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和奖牌。常务副部长记三等功一次。三是对测评位于第一、二、三类前三名的单位,增加其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第一名按单位参加考核人数增加10%、第二名5%、第三名2%,对其中不足1个优秀名额的以1个计算。
社会测评结果通过会议、简报、网络等形式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