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4-13    点击量:3399 次  

  (2015年4月11日中国共产党泾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泾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至1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6人,列席161人。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卫东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县委书记郭金友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乡镇、县直单位、企业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郭金友同志的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的高度,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宝顺同志在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姚玉舟同志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话既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又切合我县实际,对于推进全县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回顾总结了2014年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加强,监督问责有效落实,源头预防腐败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保持政令畅通。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行为。

  第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全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完善案件查办机制,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办法。出台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提名考察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法,建立专项巡查工作机制,强化巡查成果运用。研究制定关于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与所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和约谈、问责等制度。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述责述廉等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推动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力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坚决进行“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单位,严格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第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结合泾县实际,紧扣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大曝光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付出代价,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第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继续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挤占、挪用和贪污涉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加强案件监督审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第六,严格教育监督,深入推进源头预防腐败。突出抓好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发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督促各牵头和协办单位抓好年度任务落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监督制度,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深化并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干部日志等制度,深入推进电视网络问政,加大对为官不为和“庸懒散”的整治力度。完善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注重成果运用。

  第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职责定位,加大正风肃纪和查处腐败案件力度,深化执纪监督问责实效。按照“三带三敢三深入”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律约束,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业主责、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努力建设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新常态,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全力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