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司法局三举措防止五一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5-04    点击量:3167 次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沈浩精神 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泾县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部门作风建设。

  一是深化认识,强化教育。局党组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安徽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司法厅十六条规定精神等,重温学习了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资料,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教育。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局始终保持严肃“四风”整治的高压态势,以制度建设为契机,先后建立健全了《泾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泾县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泾县司法局公务接待及会议(培训)费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全局施行,着力建立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长效机制,通过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为防止“四风”反弹反复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纪律约束。制定了《泾县司法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在全局实施,以落实好省司法厅“八大禁令”为抓手,确保“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防止反弹。(汤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