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委与二级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5-07    点击量:3370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日前农委党组和各二级机构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正职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各单位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

  责任书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遵循组织程序,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及机关效能建设的制度和规定,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责任书明确,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