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6-01 点击量:3089 次
今年以来,黄村司法所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作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三项重要原则,以农民法制学校为载体,全面推进全镇依法治村进程。
一是贴近实际聚民心。针对农民对学法普遍缺乏热情的实际寻找“兴奋点”,通过搜集农民喜欢用的歇后语、惯用语和歌谣等,并将它们运用到教学中,使语言通俗易懂,农民容易接受。并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注重以本地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农民,激发农民学法的积极性,由“要我学”转为“我要学”,使法制学校工作更加具体实在、凝聚民心。
二是贴近生活顺民心。教学内容力求贴近生活,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1.突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如春耕生产前夕,针对土地、水源纠纷较多和预防假种子等多发问题,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种子法等;农闲期间,针对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易发的特点,重点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春节期间,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的情况,重点宣传劳动法及农民工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等。2.把握教育时间的灵活性。注重做好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的文章,把学法与农村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例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把《土地法》、《民法通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及“三农”法律法规列入教学内容,把学法活动融入农村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中。
三是贴近群众暖民心。在农民法制学校的教学过程中,注重体现群众意愿,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从而让农民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如农民法制学校紧紧抓住近期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等热点、难点问题,把《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确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直接教给村民,让村民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帮助村民从法律方面寻求解决热点、难点的途径和办法,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既有可靠的法制保障,又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使法治宣传成为连接党和人民群众鱼水关系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