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06-18 点击量:2907 次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等办法,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审批权限、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做到权责清楚、规程明晰,确保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在内网对公务用车、办公经费、招待费、会议费的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监督,打造阳光财务。
加强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全年财务预算,做到无预算不列支,杜绝乱花钱、突击开支等行为。财务室对有关资金使用进行及时告知和警示,督促有关部门按预算进度均衡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到位。强化年度经费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现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规律,择求和解决预算与执行中的问题。
严控“三公”经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对来我局出差或调研时必须出具公务接待函。干部外出学习、培训、集中办公等三人以下不派公车接送,食宿自理,严格依据限额规定报销差旅费。加强车辆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统一调配、定点维修,坚持公车公用,下班和节假日一律登记入库。
加强监督检查。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自查,对财务内控机制建设、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及培训费、办公用房腾退等情况,《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促整改,对不按规定办事及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