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5-11-23 点击量:3563 次
日前,琴溪镇纪委经请示县纪委同意,由纪委书记带队,一行三人前往安徽省庐江监狱(白湖阀门厂),在庐江监狱的支持下,与服刑犯人罗某核实了一件群众信访举报内容。内容核实后,向信访人进行反馈,信访人表示信服,使一起重复信访件得以成功化解。
庐江监狱服刑犯人罗某,2010年在琴溪镇玲芝村境内开挖河沙期间,与村委会及当地村民代表商定扩大开挖范围,由罗某向村委会支付20万补偿款,但前提是允许罗某在扩大范围内开挖河沙,如若村民不同意开挖河沙,村委会必须如数退还20万给罗某。当罗某挖沙时,受到当地村民阻挠,村委会出面调解未果。这一情况出现后,罗某多次到村委会要求退回20万,2011年村委会鉴于村民不同意罗某开挖河沙的情况,按照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20万退回给罗某。然而,2013年以来,玲芝村部分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称村委会没有将20万退回给罗某,甚至怀疑村干部将罗某的20万私分了。为此,琴溪镇纪委虽多次进行核实,也将核实的情况向信访群众反馈,但信访群众始终认为镇纪委袒护村干部,难以信服。
针对信访群众多次信访,镇纪委研究决定找罗某本人了解情况。由于罗某在收到20万后,于2013年因触犯刑律在庐江监狱服刑。于是,日前该镇纪委来到庐江监狱与罗某当面核实,通过了解,罗某支付的20万玲芝村的确退回,并且罗某没有给村干部好处费。此举,还了村干部一个清白,给了信访群众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