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2-04    点击量:3195 次  

  中国共产党宣城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76人。

  市委书记姚玉舟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县(市区)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为明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姚玉舟同志的讲话精神。讲话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美好宣城”的高度,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学军同志在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话既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又切合我市实际,对于推进全市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回顾总结了2015年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两个责任”层层压实,纪检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源头防腐工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会强调,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结问题。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严格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

  第二,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夯实“两个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继续抓好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向乡镇一级延伸。进一步落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明确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制度,着力加强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将派驻机构建成“常驻不走”的巡察组。进一步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完善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方式,发挥乡镇纪律审查小组作用,提升监督执纪实效。强化对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组织责任。

  第三,坚持纪在法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强化纪律审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避免党员从“破纪”滑向“破法”。实践“四种形态”,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分类处理。监督执纪要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体现政治水平、思想水平。突出惩治重点,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惩治重点,形成持续震慑。突出抓好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腐败问题的惩处,制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等市场经营活动行为的若干规定》,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案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具体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防止利益输出。加强纪律审查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县级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具体规定,制定我市《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各项安全制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第四,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成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顶风违纪行为重拳出击,点名曝光。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七站八所”等基层单位作为重点,严肃查处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第五,加大巡察力度,努力实现巡察全覆盖目标。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巡察制度体系,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突出巡察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充分发挥巡察“千里眼”、“顺风耳”、“侦察兵”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切实用好巡察成果,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第六,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强化舆论引导,防止和纠正反腐与群众利益无关,反腐让干部不作为,反腐影响经济发展,反腐是权力斗争,反腐应当缓缓等错误言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保持不断警醒、持续震慑,强化“不敢腐”;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开展对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强化“不易腐”;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认真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强化“不想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深入挖掘皖南地区传统家规、家训、家风中的廉政理念精髓,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

  第七,深化体制改革,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加强派驻监督工作,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深入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探索开展乡镇纪检体制改革,加大乡镇纪委“三转”力度,切实解决专职不专、兼职过多,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作风改进。配合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把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强化监督制约,积极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五严守、十不准”等规定,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宣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