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5-27 点击量:2696 次
当事人李某夫妇在立案法官的微笑接待和耐心解答下,顺利提交起诉状。他们感叹道:“以前觉得‘高大上’的法院现在越来越接地气了!”。近日,为切实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泾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启动“微笑服务”活动。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窗口部门,是法院与当事人接触的第一环节,直接向社会展示了法院整体形象。该院立足群众司法需求,引导理性表达诉求,公正高效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四方面展开“微笑服务”活动:一是努力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面带微笑,不要态度生硬;要服务规范,不要随意任性;要一次告知,不要反反复复;要马上就办,不要推诿拖拉;要廉洁自律,不要以权谋私;二是立案庭全体干警规范着装,每日提前五分钟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且不得提早离岗;三是将“微笑服务”标识张贴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营造良好服务氛围,让“微笑服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温暖人心,赢得民心;四是确定四名年轻干警为“微笑服务”标兵,以点带面,做好示范作用。
泾县法院以微笑服务换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以便民高效奠定司法公信基石。通过进一步落实“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全面提升干警素质”的文明创建举措,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司法作风进一步提升。(沈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