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6-01 点击量:2660 次
县法院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积极开展集中学习、“五查五看”、“三省”活动和谈心谈话、专题讨论等,打好学习基础。此外,该院创新工作思路,将审判执行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真正将“做”落实到司法为民中,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涉扶贫案件立即立案,加强调解工作,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进入审判程序之后,尽快查清案情,审理裁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出现的职务犯罪,对涉嫌侵占骗取扶贫资金、民政资金等涉弱势群体资金的犯罪,从严从快审理,依法判处。如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要求执行人员依法穷尽执行手段,确保当事人权益尽早实现。
二是提供司法帮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包村单位、包户干部”集中走访的要求,5月以来,院长带头深入到联系包保贫困村,科级以上干部分别“一对一”走进包保贫困户家中,了解当前基层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症下药,制定明确具体的帮扶规划,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利用便民诉讼服务站、点和基层调解组织,主动到贫困地区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对涉精准扶贫案件困难当事人,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争取资金支持,2015年一年就依法向30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7.84万元。
四是开展司法宣传。加强对基层的法制宣传,走进农村农民家中和农村小学等地,通过车载流动宣传,上法制课等,并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打工族等提供专门的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就地审理一些典型案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结果。(卫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