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6-06 点击量:3399 次
县法院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学”为重点,以“做”为中心,“六个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干警受教育、工作得提升、群众得实惠。
该院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仇恒辉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带头组织开展活动。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宣传方案,购买书籍,分别为科级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量身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活动各项内容,遵照计划定期开展集中和个人学习,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必读篇目,并结合实际安排自选内容重点学习,真正学在日常、做在经常,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
坚持以学促做,抓好审判工作。把学习教育与法院工作相结合,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因案施策,今年1月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641件,审执结 1112件。审理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吸收公众存款22人次,涉案金额达1056.95万元。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207件,审结涉土地、涉企、涉农案件95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8.1%。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搭建人民调解室、诉调对接中心、委托基层组织送达、便民诉讼网络“五大平台”,探索整合打造多元解纷机制“升级版”。近年来,案件增幅逐年回落,立案登记制度施行后,案件总数并没有呈现井喷式上升,特别是2015年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7.96%,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前。
加强文化建设,提振精神状态。把学习教育和法院文化相结合,将文化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发展的内在动力,以省级文明单位为依托,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法院文化。警句格言悬挂在全院办公区和审判区墙上,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覆盖每个干警的电脑桌面,重新组建10个兴趣小组,院领导亲自带头参与和组织多种培训辅导和文体活动,提高干警的身体素质和气质修养,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机关氛围。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配合县委政府拆除本院围墙,积极主动参与城区文明交通引导和路段市容巡查等各类文明创建志愿活动,并确立每周二为市容志愿劝导巡查日。
夯实党建基础,加强精准扶贫。把学习教育与加强党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核实近年来党费交纳情况,对党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改正,规范完善党员档案材料,摸清本单位是否有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的情况。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定点帮扶工作,开展脱贫攻坚集中走访,院长带头走访贫困村和慰问困难群众,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针对性的脱贫建议;5月上旬,32名科级干部深入到贫困户家中等,“一对一”开展扶贫交流,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物质帮扶和精神关怀,争取早日脱离贫困。
规范内部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把学习教育与不断增强法院队伍整体战斗力相结合。2016年,3位庭长被县委组织部任命为副院长级审判员,13位干部被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等职务,还有部分年轻同志被提升为中层副职。如此巨大的人事变动,对庭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院里组织各庭室前往先进法院考察参观,学习先进做法、借鉴优秀经验,加以吸收利用,促进本院工作开展。院长深入到庭室,与普通干警集体谈心交流,了解审判工作的进度、交接和存在的困难,激励大家以工作调整作为新起点,在新的工作平台继续为法院发展做出贡献。
突出问题导向,做到以学促改。把学习教育和发现解决问题相结合,认真细致查找问题与不足,通过审判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将“做合格党员”与“做合格法官”有机结合,开展“做合格法官”交流讨论,集体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切实提高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和服务保障的自觉性,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学习教育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工作,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与网民的互动,接受各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使干警真正将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院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增强民意互动,扩大活动实效。把学习教育与司法公开相互结合,在中国法院网和新浪网进行庭审直播,规范庭审行为。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新媒体在民意互动中大展身手。今年1-5月上网裁判文书1128份,全院案件应上网率100%。加强“两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1082件、庭审3次。今年上半年,到街道、乡镇、社区、部队等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授课等6次,对外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为他们答疑解惑,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数据显示,2016年3月,泾县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发稿量排名全国基层法院第九位。各项举措,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更加了解,司法透明度显著增强,群众满意率全面提升。(卫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