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突出“六个特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6-15    点击量:2580 次  

自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以来,泾县法院紧紧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司法公开、文明创建等活动,形成了“学习党章促审判,司法为民见实效”的两不误、两促进工作书面,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成果。


一是提振全体干警精气神。我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和“向身边优秀干警”学习活动。通过视频会议学习邹碧华、黄志丽、陈海发等先进典型事例,会后紧紧围绕“什么样的法官是合格法官”、“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如何当好司法改革的参与者和支持者”等问题,结合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广泛讨论。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利用道德讲堂、法院门户网站、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先进典型宣传专栏等载体,传播道德正能量,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提高认识、更新理念,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提高执法办案能动力。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工作中,以“两学一做”助推司法改革。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九)》,认真做好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等工作;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审慎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买卖、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案件;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工作;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深入推进执行网络查控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立案登记制,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提高当庭认证率和当庭宣判率,保证依法独立办案。


三是实现司法为民全覆盖。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诉讼服务网建设,增设网上预约立案窗口,当地律师代理案件全部实行网上预约立案。加强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调解、错时送达、委托基层组织送达等工作,力争诉讼更加便捷。加大司法救济力度,依法向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在全省率先对所有劳动争议案件免收诉讼费用。在10个县直单位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便民诉讼服务站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并逐步试行在行政村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构建由法院、行政机关、乡镇及村级调解组织组成的调解网络。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


四是拓展司法公开新格局。结合“两学一做”坚持强化普法宣传,通过深入乡镇、社区进行普法维权活动,利用带案下访、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延伸审判职能,让群众在家门口现场学法。利用“六一”儿童节等节点,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积极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引领作用,打造“一网二微三平台”,加强司法公开公信建设,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及时传播法治正能量。积极谋划“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群众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在中国法院网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用现实案例教育身边群众,真正达到“以案释法”目的,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使群众知法懂法敬法守法。


五是创新精准扶贫新思路。通过践行“两学一做”,将审判执行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为扶贫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涉及扶贫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加强调解工作。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对涉嫌侵占骗取扶贫资金、民政资金等涉弱势群体资金的犯罪,从严从快审理,依法判处。对于进入到执行阶段的案件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在认真落实“包村单位、包户干部”集中走访提供物质帮助的同时,积极了解当前基层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利用便民诉讼服务站、点和基层调解组织,主动到贫困地区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对涉精准扶贫案件困难的当事人,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



六是通过文明创建提素养。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及时将我院文明创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讲文明、树新风、我先行”活动相结合。认真部署,高度重视,全院干警积极转变意识,由“要我做”到“我要做”,院各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志愿服务、联点共建等工作,积极配合,实现全员参与到文明创建、清洁工程等工作中,在实践中接收教育,在实践中提升个人道德品质,在实践中展示法院干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素质。(曹霞 姜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