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6-29 点击量:2705 次
6月27日,县卫计委召开全体会议,学习传达了县纪委《关于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会上就做好本系统防汛各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压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督查追责机制,确保防汛人员、防汛物资器材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汛期值班制度。防汛期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并落实专人值班,落实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三是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求各卫计单位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做好防汛抗灾和应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等各种准备,确保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排涝工作。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县各受灾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汛期全面摸底调查, 做好核灾报灾工作,尽力帮助受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维护防汛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监督检查各股室、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觉坚守防汛岗位,确保防汛物资、救护车辆、经费及时高效用于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