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认真做好 “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7-12    点击量:2708 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局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改四风,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积极在林业系统内开展 “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县纪委和上级有关“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做到入脑入心,付诸行动。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根据省市县有关“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制定林业局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至各林业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同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林业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是签订杜绝“酒桌办公”公开承诺书。按照县纪委办《关于做好杜绝“酒桌办公”现象公开承诺书签订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将承诺书发放到每位工作人员手上,要求大家仔细阅读领会承诺书的内容,严肃认真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完成,做到按时将签订完成情况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四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林业单位、机关各股室对照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所列出的重点治理问题,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局纪检组通过财务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系统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六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禁酒,除招商、外事活动除外,但要提前履行报告程序。严格执行“四单合一”等财经纪律,即在报销公务用餐时,必须将“公务通知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合并上报,否则不予报销。同时,在局公示栏内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