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7-20 点击量:2739 次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在县直机关、县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抽调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相关人员组建四个联合检查组,多管齐下,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和预防“小金库”问题发生。
一是“优选”整治对象。县直机关、县属事业单位,包括所属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均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同时,结合以往“小金库”治理成果和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线索,在之前“小金库”问题尚未整改落实的、 “小金库”问题频发和易发的和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中抽取12个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优制”检查方式。此次整治工作采用“立体式”检查方式,首先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就“小金库”问题作出承诺;其次,联合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在重点检查的12个单位中开展党员干部个别谈话,着力发现“小金库”相关问题,累计谈话106人次;再次,检查组就“小金库”相关问题对单位财务账目认真检查,同时对财务业务进行指导,提高单位财务账务水平。
三是“优化”长效机制。我县将“小金库”整治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同单位主要领导评先、评优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两个责任”考核相挂钩、与业务建设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结合。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通过预算防控、资产防控、账户监管、信息公开和承诺考核等方式,建立全方位的管控体系和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