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07-28 点击量:3064 次
为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日前,泾县纪委对全县2013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纪律处分决定坚决执行到位。
一是全覆盖、零遗漏。县纪委始终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开展“五查”:一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二查对受处分人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是否按规定执行到位;三查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资金、任用晋升是否符合规定;四查对受处分人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受行政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是否按规定办理;五查被行政开除人员是否已解除人事行政关系,被开除党籍人员是否按规定在该支部党员花名册中除名。通过排查,全县2013-2015年共207名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均按规定执行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法纪和社会效果。
二是明责任、讲配合。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排查中,明确县纪委负责查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执行等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查看受处分人员当年考核等次确定是否符合规定,重处分人员职级是否按规定重新予以明确,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查看受处分人员考核等次确定是否符合规定,重处分人员工资档次是否按规定重新核定,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查看重处分人员工资调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等工作;县编办负责查看重处分人员名单是否在人事编制平台中予以注销或调整等工作,各司其责。同时针对突出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党员干部受处分执行等情况,互通信息,切实杜绝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对今年“七一”期间县委拟表彰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中,对1单位党组织负责人2015年度受到党纪处理,单位仍拟作为评先评优候选对象情况,坚决取消了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严纪律、重问责。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排查中,县纪委强化工作问责,要求检查人员严守纪律,客观公正,不得敷衍塞责;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或拖延应付等行为,不仅追究承办人的责任,还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吴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