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坚持“四个优先” 提高办信质效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6-10-08    点击量:4870 次  

当前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期望值越来越高,高效率,高质量地办好每一个信访件,是我们的职责,更是每个信访举报人的期盼。县纪委通过“四个优先”,切实提高信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实名举报调查结果要按规定答复反馈信访举报人,县纪委信访室在收到实名信访举报时,第一时间做好受理登记,在领导批示后当天交办,严格要求承办单位查清问题后在规定的时间人答复举报人,并认真填写反馈表。1-9月对35件实名举报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反馈,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降低了重复举报率。

二是对反映问题线索有时效性的优先办理。县纪委在办信过程中,经常遇到信访反映问题是当前正在发生的,过几天可能证据毁损,既成事实。如果根据信访件两个月内办结的时效要求,可能会无从取证,无法查实反映的问题。比如:最近接到电话举报在征地过程中,有林业站人员收受好处,并利用职权随意扩大被征用树木数量,从而增加补偿金,并称已经在安排砍树。鉴于该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县纪委立即抽调2名纪检组长成立调查组,并要求一周内将该问题调查清楚,经过现场核实、取证,目前已查实的确存在所反映问题。县纪委对类似特殊信访问题实行特事特办,快查快办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对市、县查报件优先办理。上级交办的查报件都是反映问题较明显,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市交办的查报件都是交由纪检监察室迅速优先查办,县纪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县交办各单位的查报件在各单位调查核实后,由三个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的查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这类信访问题不仅要优先办理时效,更要规范处置保证质量,快速正确办理。截止9月底,市交办3件查报件已按期办结上报,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1人。县纪委交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11件查报件均已按期办理并报结果,立案6件,已党纪处分7人。

四是对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涉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信访件优先办理。县纪委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反映侵害群众利益和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件实行特别交办,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直接交办到各单位,并且县纪委书记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以不含糊、不商量,不扯皮的态度,坚决做好该类信访问题的查处工作。7月份以来,对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10件信访件实行重点督办,立案10件,党纪处分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