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3-15 点击量:6058 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层层把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解决腐败存量遏制增量的抓手。该县纪委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时,更加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形态作用。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79。
转变执纪观念。该县纪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摒弃长期以来“纪委就是办案”、“违反纪律只是小节”等倾向思维,认真领会“四种形态”是政治要求、是立足于教育和挽救干部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不断增强主动性,练就“千里眼”、“顺风耳”,不怕麻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而深入地了解党员干部的情况,发现问题或者收到下面反映的情况,即使是“小节”,也盯住不放,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干部挡在后三种形态之外,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严格的要求告诫全体党员干部,我们党是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
提高实践能力。针对部分纪检干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四种形态”的要求等问题,该县纪委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讲坛、集中辅导等方式强化干部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能力的培养。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月”活动中,纪检干部根据工作职责围绕谈话函询等章节,突出重点、明确目的开展学习讨论,查找不足和欠缺,从细化操作流程、规范文书格式等方面,有深度、有精度地去学深悟透;对照最近办理的典型案例系统分析,深入探讨如何处理好第一、二、三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换,并将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在全县监督执纪业务专题会上,案管室、审理室负责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详细解读“四种形态”具体内容及统计指标体系,委局主要负责人在科学分析当前形势的同时深刻阐述了“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涵,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在学思践悟中得到提升。
强化工作实效。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在不放松后三种形态的同时,更须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该县把近年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巡察发现问题及执纪审查中掌握的其他线索进行集中起底摸排,对发现的有苗头性、倾向性等7种问题34条线索综合分析考量,充分运用谈话函询了结等14种方式进行处理。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实现管住大多数的目的,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严格程序规范。为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执纪审查中的重要作用,近日,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县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谈话函询工作适用的对象、实施谈话函询工作的程序、步骤、办结时限、相关纪律要求,为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提供依据。该细则出台后共谈话函询问题线索17件,给予9名党员干部通报批评处理。(何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