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3-27 点击量:2867 次
近日,安徽桃潭律师事务所一名党员律师来到县司法局公律股,向司法局工作人员上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和一个红色塑料袋。原来,这个红色塑料袋中装的是三条中华牌香烟,而香烟是该党员律师代理的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因担心得不到公正待遇而送的礼品,被强留在律师办公室。在得知此事后,公律股的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上该当事人,并将礼品悉数退还,希望当事人能相信律师、相信法律,该当事人在公律股的工作人员的耐心交流下,表示今后不会再做出这样的“傻事儿”。
据悉,近年来,泾县律师党支部在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和县司法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着力加强对律师思想引导,强化理论学习,从政治立场等方面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与此同时,县司法局纪检组也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对党员律师作风建设,确保党员律师清廉执业,并做该行业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