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4-06 点击量:4154 次
2016年,我县分别遭受了洪涝灾害和旱灾,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损失,为确保灾民基本生活,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下拔了数笔救灾资金。为进一步规范民政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及时、稳妥、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日前,县民政局由局派驻纪检组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对11个乡镇2016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共涉及2016年下拨的3笔救灾资金,包含了救灾建房资金和生活救助资金。检查组听取了各乡镇相关情况汇报,查看了乡镇分配救灾会议记录、分配文件等材料;村级会议评议记录、发放登记表、公示情况等材料;并通过查看资料、台账等方面重点检查了救灾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救灾款,是否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是否存在救灾款平均分配等。此外,检查组还随机进入部分受灾群众家中进行抽查,对救灾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对每个乡镇、村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乡镇高度重视救灾工作,严格按照救灾管理原则和程序使用救灾资金,有力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民政局也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各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到位。(汤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