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开发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5-12    点击量:2728 次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严肃上班工作纪律,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日前发文通知,就上班工作纪律提出进一步要求。

通知要求:一、严格执行省、市、县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二、严格工作日和节假日等上班期间考勤管理,上班期间考勤时间为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为两点半至五点半,所有参加考勤的干部必须在上述时间参加考勤并到办公室签到。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因公、私需要请假的干部,不论时间长短,一律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得口头请假。四、做好外出备案登记工作,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办事的,一律到办公室填写登记备案表,注明外出时间段、事由,目的地或联系人,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五、规范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机关全体干部每周一或经领导指示确定的工作日早上八点半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例会不能参加的,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外出备案登记工作。六、严格执行人员去向制度,全体干部不在岗时,要及时明确外出去向,杜绝岗位状态与人员去向不一致现象发生。七、严禁在岗不在状态,上班期间,一律不准通过电脑、手机玩游戏、看电视、购物,对来人、来访要热情接待,不得脸难看、事难办,不闻不问。

纪工委对上述规定进行不定期督查,并通过例会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