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5-27 点击量:3036 次
今年4月,泾县茂林镇溪口村一村民写信至市林业局、县纪委反映其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面积减少和资金发放不规范等事宜。我局高度重视,局纪检组会同县退耕办立即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经县退耕办和林业站多次实地调查核实、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详细解释该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面积调减、补助资金发放等事实经过。现场对该村民核减的林地进行现场察看,向其宣传退耕还林工程政策,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条件和要求。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解释,当事人最终表示理解,并愿意接受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据悉,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该局党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涉民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耐心化解矛盾,致力于解决好每一件事关群众的小纠纷、小问题,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同和市林业局的赞赏。(彭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