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5-27 点击量:2630 次
如何抓早、抓小监督执纪实际工作中如何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5月25日,泾县供电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宣城供电公司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业务知识培训。宣城市纪委常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组长陈卫东同志专题授课,公司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及相关人员共6人参加培训。
培训从“四种形态”的出台背景、内涵及精神要义破题,剖析了“四种形态”适用情形22种,处理方式49种,考量因素30项,方法理念13项。培训既有理论阐述,又结合了“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特别是结合了近年来全市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为参加培训人员“充电”,起到了释疑解惑、正本清源的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使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同时也为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规范把握“四种形态”的运用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