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6-23 点击量:2950 次
6月22日下午,十三届泾县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施训陆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委各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经县委批准,十三届泾县县委第四轮巡察将对县经信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委老干局、县残联、团县委等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施训陆强调,各巡察对象单位要从辩证的角度,一要界定“平常与不平常”的关系。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今后是常规工作;巡察的“不平常”之处是其政治性,要重点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界定“好与不好”的关系。巡察不是歌功颂德,而是政治体检,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将各单位存在的“不好的”方面找出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三是要界定“能干什么与不能干什么”的关系。巡察对象必须端正思想认识,做好协调、服务和配合工作,无条件地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巡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纪律意识,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不得接受接待,不涉足影响巡察工作人员形象的不健康活动,不乱表态,不得干扰巡察对象日常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陈发贵主持会议,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吴治国宣布了县委巡察组人员组成及县委授权巡察单位,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徐佩宣宣读了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会后,县委各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全体成员参加了巡察工作业务培训。(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