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8-18 点击量:5211 次
为进一步提振全县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委、县政府日前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支持保护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的通知”。接到文件后,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办法》明确单位或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和错误,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但符合决策程序,没有从中谋取私利,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11种情形,可以申请容错免责处理,并对具体操作办法作出了规定。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想干事、想作为、能作为的干部的一种保护和鼓励,必将在干部队伍中产生积极的反响。大家一致表示,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排除顾虑、积极进取、奋发作为,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作出应有的贡献。(孙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