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9-01 点击量:3437 次
一、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决算数 |
合计 |
22.2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2.1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1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委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5万元,实际决算支出22.23万元,节约12.82%。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2.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3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情况
2016年我委局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情况
2016年我委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全年共发生公务接待费用1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4.6%,其中办理双规案件支出工作餐费和住宿费6.21万元,公务接待69批次55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纪委来泾业务指导、办案人员工作餐和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情况
2016年我委局办案用车年底保有3辆。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用10.13万元,其中燃油费5.53万元、修理保养费3.71万元、车辆保险费0.29万元、县公务用车平台上运行费0.52万元、其他车辆费用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