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县黄村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9-18    点击量:5235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4日至3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黄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黄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未及时传达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017年1-8月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8次。按照《2017年中共黄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1-8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镇机关早会通报、学习上级精神22次。6-8月召开3次组织工作调度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每月末以书面形式进行工作总结、做好下月工作计划。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黄发﹝2017﹞27号),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2017年1-8月召开书记例会2次,专题听取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情况的汇报。开展半年党建工作督查一次。

(二)党员教育的形式单一,理想信念和形势任务教育开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党员上岗戴党徽”活动,开展“党员活动日”系列活动,注重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和形势任务的教育。二是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进三帮三提升”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进三帮三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注重党员日常教育,大力推行“四大党课”(现场党课、即时党课、互动党课、专题党课),村级党组织实行“流动小课堂”。四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黄村在线”微信订阅号定期推送党员教育内容。

(三)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委在村委会换届工作中指导不力,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加大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力度,成立换届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村“两委”换届工作。村级党组织换届具体业务由镇组织办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具体业务由镇民政所指导。各联系村镇干部全程参与所联系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制定《黄村镇后备干部培养实施方案(试行)》,每村建立一支2—5人的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后备干部队伍。严把“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年终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一次满意度考核,满意度得票率低于70%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

(四)抓党建的方法创新不够.村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农村党员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指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带头示范,各领办一个基层党建创建项目。加大对党建工作的调研力度,形成《农村组织工作调研报告》一篇。6月对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开展1次专项督查,7月开展党党员信息核查工作。9个村级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确定党建工作“一村一品”。大力推行“四大党课”(现场党课、即时党课、互动党课、专题党课),村级党组织实行“流动小课堂”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丰富党的组织生活,转发《党的组织生活参考形式》(黄发﹝2017﹞46号),使组织生活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时代气息。深入摸底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倒排整改时间, 制定整顿方案,确保一个“涣散党组织”一策。目前,我镇被确立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花林村党总支、林业站党支部和老干一党支部均已完成整顿工作。花林村党总支新建290平米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林业站党支部完成书记补选工作,各项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老干一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调整支委班子成员,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建立镇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到党建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党委班子到党建联系点讲“七一”党课1次。

(五)党员队伍管理宽软松。

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党员积分制、告诫制及“红黄榜”制度,转发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党员管理“红黄榜”和“红黄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个人房产情况未据实报告、房产申报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向巡察组说明。加大对党员发展工作预审力度,加大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结构指导,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指导名额发展党员,加大对女性、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人员的培养力度,逐步改善党员结构。注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分批在三年内对全镇党员轮训一遍。对违法违纪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利用每季度召开的书记列会,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对多方易发的如酒驾、赌博等违法行为做到常提醒、早发现。

(六)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1.进取意识淡化: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一些与当前大发展、快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表现对自己要求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勤政廉政意识不强,缺乏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干事力度不足、缺乏责任担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促进能力素质全面发展。针对中层干部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等差别,以服务科学发展和干部成长需要为方向,采取专业培训、专题讲座、挂职锻炼等培训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升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2017年上半年共有15人接受公务员培训、业务培训及上级安排调学,选派7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到非贫困村任挂职扶贫专干。二是建立职级激励机制,激发埋头苦干的动力。积极创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中层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三是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交流思想,了解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使其感受到组织的培养和关心,切实增强他们做好工作的自豪感和责任心。

2.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涉农惠民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办事的透明度不高。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救助对象方面平时走动联系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贯彻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难题破解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证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各项惠民政策。二是形成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实机制,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三十条规定,持之以恒抓作风,驰而不息纠

“四风”、“小四风”,严禁“酒桌办公”。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各项制度执行,严把经费支出审核关,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严禁出现高档烟酒等违规支出,违者一律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制定出台了《黄村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实行“四单合一”。

(2)公款购买土特产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六项禁令”,按照泾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三公”等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财库[2015]9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禁公款购买土特产。

(3)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镇机关2013-2014年发放通讯费、电话费补贴2.329万元。涉及的21人已全部清退,并上缴镇财政。严格执行县津补贴领导组文件,进一步严明津补贴发放纪律。

(4)作风效能建设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督查,1-8月开展督查11次,开展村干部坐班值班执行督查5次,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慵懒散奢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落实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5)出台有关制度与上级精神相违背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村级各项制度制定的管理和指导,对村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重新修订违背上级精神的制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会议近年来对从严治党研究部署较少,管用措施不多。责任体系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没有像领导班子成员、站所单位延伸。检查考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举措不多,部分教育方式效果不佳。少数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上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部署要求,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加强党委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尤其加强对基层党员和村组干部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四是结合每名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联系村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制定《黄村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状。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执纪监督失之于宽,“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仍然参与其他分工,主责主业不突出。教育警示的责任不落实,运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例开展教育警示不够。对制度执行、重点领域和岗位的监督浮于表面,追责的力度不大,对村、站所的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创新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召开党委分工会议,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协管乡镇其他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二是通过机关干部周一例会、书记例会等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纪委有关通报。通过黄村镇“两学一做”微信平台转发党章、党纪党规。三是勇于担当,主动出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灵活运用执纪审查“四种形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及时转发通报违规违纪案件,尤其是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一些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腐败行为加大打击力度。2017年1-7月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3件,结案2件,处分违纪党员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人。四是对工程项目招标进行参与监督,资金使用审批等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关键岗位和站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经常性多样化的开展部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四、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50万以上的项目进县招投标平台。二是项目招标前必须提交涉农资金管理领导组会议、党委会研定,对小型自主招投标项目,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决算审计制度,对5万-15万的中小型工程由镇项目办编制清单和标底组织招标,对5万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由村两委和联系村干部召开村两委会确定施工方。开标前后必须由镇纪委成员参与。三是加强工程合同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实行旁站制度,加强施工工序的验收,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量的确认,强化质量监管。重新签订花林村与安徽泾县海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业型投资合作协议。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一)镇政府部分办公用品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政府采购制度,镇政府采购按照《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2014年账面反映购置笔记本电脑、空调、办公桌椅等资产未完全登记固定资产账,违反《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未入帐资产进行账务调整,并登记入固定资产账。二是对镇政府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做到帐实相符。

(三)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1.重大事项未见会议研究记录及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存在三个村工程类等大额支出报账时会议录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没有原始记录的问题,镇纪委对以上问题开展逐一核实,并约谈提醒相关人员。按照《黄村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村级工程类大额支出报账时必须同时带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方能报账。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出现。

2.列支招待费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村级违反《关于减轻村级负担的若干规定》支付的招待费的问题开展初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由用餐人员于8月3日已全部退回村级资金账户,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公务用车费用报销不规范

(1)村级公务用车无费用计算清单,报销附件只有自制派车单,没有车费计算单,金额真实性不能审核。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村级公务用车费没有用车计费清单,造成金额真实性不清的问题。根据《黄村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加大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公务用车费用超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村级超出镇政府规定的额度部分由用车人8月3日已全部退回入村级资金账户。根据《黄村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用车范围和报销额度,规范村级公务用车。

4.部分村办公设备购置没有报批采购手续。村级购买电脑未办理采购报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由镇纪委牵头参照《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印发《黄村镇村级物资采购管理实施意见》,规范村级办公设备的采购、报账程序。

5.使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缴纳社保费、垫付新农合。

整改落实情况:对使用村集体资金村缴纳干部养老保险的问题,已于8月11日由个人退回入村级资金帐户。垫付新农合,主要是多年外出人口无法联系的、困难户无法缴纳的、空挂户无法联系的、外出务工人员已在务工单位买了医疗及养老保险的等特殊原因无法收取的部分,村委会为了完成目标任务而垫付的资金,进一步加大新农合筹资力度,杜绝垫付新农合现象发生。

6.公款送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黄村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镇“三资管理中心”从源头控制,杜绝公款送礼现象再发生。

六、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要抓好教育。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要健全制度。规范涉农资金的发放程序,建立相应的制度运行监管机制。制定《关于规范黄村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的通知》(黄发﹝2017﹞69号)。三是对不按章办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侵害害群众利益的查处力度。对挪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用于发放村民组长补助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对挪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发放村民组长补助的资金已追回入账,将用于农业生产救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63-5730198;通讯地址:中共泾县黄村镇委员会,242500;电子邮箱:ahjxhcz@126.com.



中共泾县黄村镇委员会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