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09-30 点击量:21973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29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先俊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发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潘天昭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6日至7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为尺子,聚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先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司法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不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管理力度不大,对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机关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作风和效能相关制度执行不严、不规范。四是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
张先俊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四个意识 ”。二是要认真落实党建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压实主体责任。四是要加强财务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陈发贵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一要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二是要以最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抓好整改,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结合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将具体问题细化为具体任务,实行台账管理,与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同步对账,及时对号销账;要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三要持续推进“讲重作”等专题学习教育,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拒腐防腐制度体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潘天昭代表县司法局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要直面问题,正确对待;二是要立行立改,落实到位;三是要注重结合,促进工作。
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司法局全体机关干部、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