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乡:加强作风建设 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12-18    点击量:5774 次  

根据《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刹住吃喝歪风的通知》(泾纪字﹝2017﹞161号)要求,汀溪乡纪委主动作为,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吃请等问题重申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超范围接待。严格执行我县公务接待方面的具体管理规定,一律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禁止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坚决禁止同城招待、相互宴请。

二是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我县公务接待方面的具体管理规定,确定接待标准和陪餐标准。首选本单位食堂或者平价酒店等,不使用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高档酒水。

三是严禁违规报销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不得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不得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公款吃喝问题,历来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禁借公务接待之机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乡纪委将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监督力度,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严肃查处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违规吃请等顶风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