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7-12-28 点击量:2947 次
2018年元旦是党的十九大后的首个重要节点,为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为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新要求,驻局纪检组向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作出以下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全局党员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严守“十个不准”:不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酒类、年货节礼、台历贺卡等;不准酗酒滋事、公务接待饮酒;不准接受下级单位以年底汇报工作为由的走访、宴请、送礼;不准在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不准在出差、调研期间接受宴请、收受土特产;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准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股所队室、中心,消防大队要落实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抓紧抓实。驻局纪检组、督察大队将以“十个不准”为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迅速查处隐形变异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要依托12389举报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受理举报线索,对“四风”问题,特别是不担当、不负责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及时核查处置。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驻局纪检组将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包庇说情甚至干预问题调查处置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