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1-19 点击量:4696 次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41.1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1.8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9.2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9.2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2018年,县纪委监察委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40.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6万元,增加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5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1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21.88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9.38万元,增加75%。原因是县纪委监察委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和巡察机构改革,先后成立了县监察委员会和县委巡察机构。总编制数由28名增加到49名(其中县纪委监察委编制数40名,县委巡察机构编制数9名),增幅75%。为保障两委机关和巡察机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同步增加2018年度公务接待预算9万元,增加72%。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其他省市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预算19.2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8.25万元,增加75%,原因是县纪委监察委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和巡察机构改革,先后成立了县监察委员会和县委巡察机构。总编制数由28名增加到49名(其中县纪委监察委编制数40名,县委巡察机构编制数9名),增幅75%。为保障两委机关和巡察机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同步增加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万元,增加75%。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