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2-27 点击量:2803 次
2月24日上午,泾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以最快速度落实县委工作部署。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门璇领学县委《关于加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六条规定》,详细解读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传达县委书记耿鹏在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弘扬“师铁军廉纪,树清风正气”作风建设理念。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指出:全院干警要领会耿鹏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要求,迅速紧思想、实行动、严落实,以更优、更严、更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历史“答卷人”。一是要认真钻研学明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为主线,结合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决定》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对照典型,正视自身岗位,查摆不足。二是要率先垂范带好头。院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要鼓足干劲,保持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抓好学习,做好示范,形成“头雁效应”,做好“创新创优争一流”工作。三是要正风肃纪抓落实。借助“正风肃纪”系列讲座、“学先进,见行动”热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大兴争先进位之风、团结协作之风、清正廉洁之风,助力 “五大会战”,推动开创“四个泾县”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