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4-21    点击量:3980 次  

坚持同步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实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抓常态化学习。坚持局机关周一早学,常态化组织党员干警系统学习《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论述,典型案例通报等。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办公场所、楼道悬挂廉政格言警句,在门厅LED显示屏,定期播放廉政知识、廉政动态。

加强工作督查。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和重点工作通知单制度,开展日常督查和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工作。

紧盯监督管理。坚持把廉政监督管理贯穿于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全过程,执行《泾县司法局项目工作及装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加大节点“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加强对司法警务车辆使用及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