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5-03 点击量:269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4日至3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琴溪镇党委及所属新元、马鞍两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4月28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琴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华清在会上对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石磊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琴溪镇党委书记卫景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华清指出,本次巡察共发现琴溪镇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四个方面20条问题。即:看内容方面,“六个精准”仍有偏差;看责任方面,责任履行未压严压实;看作风方面,工作不够扎实;以下看上方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
李华清要求琴溪镇党委要提高政治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政策落实,发挥项目效益;加强监督执纪,发挥“探头”作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石磊强调: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二是高度重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立行立改,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卫景涛代表琴溪镇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既要如数认账,更要销掉老账、不添新账。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政治站位,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提高工作标准,实行“一张清单、一本台帐、一名领导、一个责任人”,要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人、落实到具体事。三是以最严肃的纪律全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紧盯不放,进一步核实,坚决问责到人,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卫庆宏,琴溪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新元、马鞍两个贫困村扶贫工作队成员、全体镇机关干部参加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