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5-09 点击量:3945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指示精神,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个综合监督单位均与企业联系紧密的情况,督导综合监督单位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干部职工与监管企业商家接触交往行为的监督,为各项措施的落实见效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加大教育引导。日前,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背景和意义进行解读,领会思想内涵,把握精神实质,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商交往“十个不准”。结合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正面典型引导、反面案例警示、廉政谈话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严守政商交往底线。
完善制度建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各监督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日常监督管理等多项制度规范,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认真研究规范政商关系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政商交往的原则、边界、禁区。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前移干部监督关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既要防止“清而不亲”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真心服务好企业发展,关心指导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坦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又要防止“亲而不清”的官商勾肩搭背行为,确保有交集但不搞交换,有交往但不搞交易。
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为官不为、权力寻租、亦官亦商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工作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关键节点,开展了多次干部作风督查和行政效能监督,集中开展了违规兼职取酬等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监督责任,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现象“零容忍”。
今年以来,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已先后组织召开10次干部作风建设相关学习会议,督导综合监督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净化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落实“凡提必谈”要求,对驻在单位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共计2批次5人次,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着力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积极营造“官商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合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