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镇:“一二三四五”作风建设在行动

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5-15    点击量:4716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打造作风建设新常态,围绕县委“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四个泾县”建设、“五大会战”的实施发挥主力军、主战场的作用。泾川镇开展“一二三四五”活动。

“一句话”承诺。要求全镇干部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一句话”承诺活动。将工作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大众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员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责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一句话”承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热爱基层、坚守基层、奉献基层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两项负面清单。为激发干部、职工谋事干事热情,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工作负面清单。内容包括业务工作、机关规范化、廉洁自律等项。全镇党员、干部结合自己岗位实际,梳理存在的风险点,详细列出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并根据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立整立改,即查即改。二是言行负面清单。对待群众办事来访,要热情耐心,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如“我又不是领导,不要找我”、“不知道”、“今天没空,下次再来”等。

“三定”制度。镇各部门、各村(社区)根据职能和分管工作,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无缝隙工作岗位责任制”。全镇干部根据自身工作要求落实“三定”制度,“定目标、定任务、定职责”,将全年工作任务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每月汇总工作进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既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负责;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联系村(社区)和分管领导负责;村(社区)两委干部、部门工作人员向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负责的三级负责制。

“四讲”活动。全镇党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坚持多形式、多举措,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讲话精神,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工作骨干讲业务”、“典型案例讲教训”、“先进榜样讲事迹”等活动,时刻崩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的氛围。

“五抓”措施。一抓专项检查。将作风建设纳入各村(社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对负面清单所包含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对中央、省市县委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扶贫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检查督查力度。二抓机动暗访。建立起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的监督体系,坚持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制度,坚持逢节必查,始终保持对干部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三抓先进典型。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对在作风建设中表现优异的党员干部进行公开表扬,优先评先评优。四抓重点案例。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五抓奖惩挂钩。对因作风问题造成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各村(社区)出现的作风问题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造成重大影响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