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纪委 时间:2018-07-20 点击量:3375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6月6日至6月23日,对汀溪乡党委及所属贫困村(上漕村、大南坑村)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8年7月18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专项巡察汀溪乡党委及所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反馈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华清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主要是:乡党委政府、纪委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六个精准”落实有差距,在扶贫对象、资金使用等方面不精准;少数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项目风险隐患较大、建设不规范等方面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担当;二要压实乡村两级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三要杜绝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四要细化监督责任,加强监督力度,全力防范风险。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震雷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二是要以钉钉子精神,紧抓整改不放松。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出成效。
乡党委书记张剑代表乡党委、政府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政治性和紧迫性;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凝心聚力、持续攻坚,善于抓好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卫庆宏,汀溪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乡机关全体干部,扶贫工作队全体成员,基层站所长和各村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会议。